上海市临港地区城市标识及滴水湖旅游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公告

发布: 2017-11-18 00:00 | 作者: | 来源: 设计·中国

    2003 年,临港地区 启动开发建设。从瑟瑟荒滩到活力城区,这里创新人才集聚、高新企业云集、生态环境优越、海洋文明深厚。临港地区肩负着发展高端产业和建设高品质新城的双重使命,到 2020 年将打造成为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主体承载区,成为功能综合、产城融合的现代化滨海新城。

  填海为陆,滴水成湖。5.56平方公里的滴水湖,宛若临港地区的一颗明珠,流传着司南鱼的美好传说。景区发挥拥湖滨海的地理优势,着力发展观光度假、旅游休闲、会务会展、品牌节庆等文化旅游产业,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生态低碳的绿色发展示范区和滨海特色、健康时尚的都市文化休闲度假区。

  为进一步塑造临港地区的城市形象,提升滴水湖景区的知名度,推动临港地区的发展,由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办,上海滴水湖商业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城市动漫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共同承办的上海市临港地区城市标识及滴水湖旅游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官方网站 http://www.lgxc.gov.cn/home.aspx),现面向国内外,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和专业设计团体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征集时间 

滴水湖旅游吉祥物征集时间:即日起至 2017年12月8日24:00

临港地区城市标识征集时间:即日起至 2018年3月31日24:00

截止时间前寄达的作品享有参选资格;止时间之后寄达的应征作品,不再享有参选资格。

二、应征要求 

1、临港地区城市标识

设计稿应包含标识、设计说明和部分应用,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充分体现临港地区“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主体承载区”和“功能综合、产城融合的现代化滨海新城”的发展定位。

(2)采用彩色图形设计,主题性强,识别度高,创意独特,简约大气,寓意贴切。

(3)标识便于进行相关载体的生产、加工,便于商业开发和视觉运用。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标识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2、滴水湖旅游吉祥物

设计稿应包含吉祥物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设计应当体现“滴水湖”的风貌特色和景区定位。

(2)吉祥物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如能提供正面图、侧面图、背面图和连续动态图更佳。

(3)吉祥物设计应具有拟人化特征,造型生动,并深受大众喜爱,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4)吉祥物的名称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

(5)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吉祥物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三、提交要求 

应征者必须提交的 5 项内容为: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签字或盖章后扫描);

2、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签字或盖章后扫描);

3、应征作品,格式为 JPG 或 TIFF,300dpi 以上,同时发送源文件。(为保证评审保密性、公正性,作品方案上请勿出现作者的任何信息);

4、应征作品设计说明;

5、设计者简介(包括作者或团体名称、简介、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需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四、应征方式 

1、应征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2、本次征集活动只接受邮件报名,应征者需提交完整的作品内容、《承诺书》、《报名表》(需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活动官方邮箱lgzjhd@163.com。应征者可登录本次征集活动官方网站(http://www.lgxc.gov.cn/affairs/focus_detail.aspx?id=9705)下载报名表和承诺书。亦可拨打咨询电话:021-50783160。

3、邮件命名格式:“类别 + 应征者姓名”,示例:“临港地区城市标识设计 + 张三”;“滴水湖旅游吉祥物设计 + 李四”。

4、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评选办法 

   由本次征集活动组委会邀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选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类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

六、奖项设置 

   根据组委会审定结果,将面向社会公布中标作品奖和优秀作品奖,并给予一定奖励。城市标识和吉祥物征集活动,各设两个奖项:

中标奖,设 1 名,向应征者颁发 50000 元人民币和获奖证书。

优秀奖,设 4 名,向应征者颁发 5000 元人民币和获奖证书。

另吉祥物作品网络评选增设人气奖 3 名,向应征者颁发 1000 元人民币和获奖证书。

注: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七、作品权属 

1、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

2、应征者提交的作品,视为接受上海市临港地区 城市标识 和滴水湖旅游吉祥物征集活动组委会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组委会独家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3、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作品作者均不得在作品上署名,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八、其他 

1、本次征集活动组委会保留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 均由上海市临港地区城市标识和滴水湖旅游吉祥物征集活动组委会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

2、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编辑:迟寰驰)